中国工商银行卡的使用须知

发布者:张伟东发布时间:2024-07-12浏览次数:10

一、银行卡的使用

我校已全面实施“校园一卡通”工程,学校为每位新生制备了一张由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银行卡(以下简称工行卡),该卡为唯一与校园卡相关联的银行卡,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该卡具有存款、转账、汇兑、消费等多种功能,与学校各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联。为了资金安全,请按以下要求使用:

1.关于银行卡激活(详见装封银行卡的内页)

收到银行卡后,可携带借记卡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卡片激活和密码设置业务,工行卡无原始交易密码。

注:如已有工行I类账户,则本卡默认为II类账户,II类账户消费、汇款日累计限额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20万元)。如需调整账户类别,请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原件前往任意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办理。

2.存款

您可在当地任何一家银行机构办理转账、汇款至工行卡,格式如下:

收 款 人:工行卡持卡人姓名

  号:工行卡卡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民族大道支行

  号:102521001143

3.银行卡遗失或损坏

1)银行卡遗失,请及时通过电话银行(95588)、电子银行或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2)如果银行卡损坏,可持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网点申领新卡。

4.注意事项

1)该卡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各种奖助学金、学费、住宿费、教材费、退费等结算,可全国联网使用,请务必妥善保管。该卡与学校财务信息系统绑定,为方便校内生活及资金结算,在毕业离校前请勿注销。

2)若由于挂失等原因引起卡号变更,请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民族大道支行(纺织路1号华罗利广场)办理完毕后,及时关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部”微信公众号,注册并进行银行卡信息变更。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2号令第七条规定,要求客户在开立账户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开学后,各位同学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A4幅面)将由各学院统一收集,具体时间及方式由学校另行通知。

4)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属于违法行为,请正确使用银行卡,注意用卡安全,保护个人金融信息,防范金融诈骗风险。

5)此卡为多币种卡。

中国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027-82216231027-8221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