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4 号)要求,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的时间为202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受疫情影响,汇算清缴系统现已开通,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端)、网页(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
相关政策说明及具体操作详见(点击查看):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年度汇算自行申报(手机APP端)操作指引
年度汇算自行申报(网页Web端)操作指引
如果您需要补税,请务必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影响个人信用。
若有疑问,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咨询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薪酬分中心:027-8838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