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30浏览次数:2428

    

一、报账流程:

圆角矩形: 取得真实有效原始凭证流程图: 可选过程: 到财务部报账大厅取号
流程图: 可选过程: 出纳岗付款:网银支付或开具支票流程图: 可选过程: 财务部会计窗口审核制单


二、报销单据

财务报销常用单据分别为:专项经费报销单、零星费用报销单、出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单、借款单、原始凭证粘贴单。课题经费、专项经费使用专项经费报销单,各学院各部门公用经费、分成资金等使用零星费用报销单。以3132开头的项目代码一般为课题经费,21开头的项目代码一般为专项经费(除分成资金和课题配套)。

三、报销注意事项

1、差旅费(市外):提供同一人往返车票(机票、船票)及住宿费发票,并填写差旅费报销明细清单。乘坐飞机原则上应有行程单和登机牌,确因登机牌遗失的,须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登机情况并打印查询结果。对未取得住宿费发票的,课题经费须由项目负责人对此情况进行说明;专项经费须由经办人对此情况进行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财厅[2014]26号):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包含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长期聘用人员,按专业级别执行以下标准:院士和相当于院士的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及岗位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差可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余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硬席(硬座和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火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管理岗位人员,包含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长期聘用人员,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中规定的级别报销。实行职员制改革的单位,被聘到二级以上的人员,按照《办法》中“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被聘为三、四级的人员,按照《办法》中“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其他职级人员,按照《办法》中“其余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学生参与教学科研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可以按照《办法》中“其余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学生实习实践、社会调研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但报销标准不得超过《办法》中“其余人员”差旅费标准。

2、公务机票购买:购票人应当做好公务出行计划安排,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票。因公临时出国的机票,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购买,没有直达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事先报国际交流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购买时须按照资金结算要求对公转账,不能现金支付。具体规定见《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

3、伙食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分地区制定,除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外,其余地区每人每天100元,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交通费补助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具体规定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4、差旅费(市内):同一出租车同一天的发票只允许报一张(若有特殊原因需报销多张,由项目负责人写明原因方可报销)。

5、汽油费:自驾车办理公务产生的汽油费,出行人员和负责人须在每张汽油票背面写明车牌号、出行时间、相应出行人员、出行起止地点及出行事由;市外汽油票报销还须提供相应路桥费发票,按城市间最低交通标准核算报销,预存性质的汽油费不予报销。

6、打印复印费:提供正规发票并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打印复印明细清单。

7、图书资料费:随发票附上图书清单,网上购买书籍可提供送货清单,也可提供订单详情。

8、通讯费:提供实报实销的发票,预存性质的发票不予报销。

9、邮寄费:提供邮局或物流快递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寄件单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10、招待费:提供发票及接待单,接待单须由相关事项经办人写明招待人员及其单位、招待事由,每张发票和接待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报销。具体规定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党子【201442号)

11、人员经费及劳务费:校内人员经费、校外及学生劳务费的发放须先登录校财务部网站进行在线申报,并打印申报表。其中课题经费须由分管科研院长签字,专项经费发放校内人员经费依相关规定、校务会决议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员经费发放操作细则》执行。

12、专著及期刊出版费:专著出版费报销须提供发票及双方签字盖章的出版合同原件,期刊出版费须提供接收函(用稿通知函)和已发表的期刊目录以及文章复印件。

13、办公用品:提供发票及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内部机打的有效配送明细清单。公用经费、专项经费采购办公用品必须到学校中标单位购买,并经招投标中心相关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14、办公设备:采购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办公设备须到资产管理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超过500元(含500元)的须到资产管理部办理低值易耗品登记手续。

15、外事报销:使用因公护照的出境费用报销须提供邀请函、省外办或台办出国(境)批件、国际交流部出国(境)批件;入境费用报销须提供国际交流部完整签批的审批表。

16、会议费:参加会议,会议费报销须有发票及会议通知原件方可报销。 举办会议,报销时须提供发票、明细费用结算单、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会议流程及其他安排事宜),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到表,委托其他单位承办的须提供正式合同。

17、培训费:参加培训,培训费报销须有发票及培训通知原件方可报销。举办培训班,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具体规定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财厅[2014]26号)

·:以上内容所涉及的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或同一开票单位发票累计超过1,000元(含1,000元)须转账。课题经费单张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的须由分管科研院长签字,超过10,000元的须由分管科研院长及校科研部部长签字;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在提供的所有发票背面签字确认。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允许报销汽油费、招待费、通讯费及劳务费;专项经费报销时须由经办人和证明人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

四、报销票据要求

1、可以报销的票据: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时能证明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为由税务机关统一监制有效期间的发票,由财政部统一监制的财政收据,由学校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内部结算收据。

2、发票六要素:

付款单位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开票日期;

商品名称:严禁报销购物卡、商业预付卡、生活日用品、烟、高档酒及礼品、旅游娱乐等;

商品或服务金额大小写一致,字迹清晰,没有涂改;

开票人或收款人;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专用章(或证明收款用的财务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明确从201121起启用形状为椭圆形,印色为红色,字体为仿宋体的发票专用章,旧式圆形发票专用章于201211停止使用。

3、查询发票真伪的方式可以通过登录各地国税地税相关网站进行辨别,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4、票据粘贴要求:原始单据(发票原件等)从左至右,鱼鳞式排列,粘满整张粘贴单,单据的粘贴应整齐、美观,不能越粘贴单边界;经济内容相同的单据粘贴在一起(若票据较多,可分成数张粘贴单),经济内容不同的单据应分开粘贴,每份粘贴单上,分别统计出各类票据金额和票据张数,并在粘贴单右上角空白处写明“本人对本次报销的所有票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签字。

五、借款业务

填写一式三联的借款单,经相应负责人签字,一事一借,同一业务不得拆分借款(同一业务分别走不同经费项目的除外),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按资金结算要求需对公转账的,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所有借款业务在预计或确定发生前的一周内才能办理,并在业务结束后及时办理冲账手续。如原借款业务因故未发生,所借款项应在十日内归还。具体规定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中南大财字【20012号)

六、科研经费上账及开票

可通过自助查询机、会计柜、银行柜台等方式查询科研经费到账情况,如若到账即可到科研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凭科研合同及科研部出具的相关资料到财务部报账大厅取号办理手续。

(一)   初次到账、立项办理

纵向项目

1、  财务部通知科研部立项项目经费到账;

2、  科研部统一办理经费上账手续;

3、  科研部通知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经费上账情况。

横向项目(委托项目)

1、  双方签订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科研部、财务部各一份);

2、  科研部项目科填写《经费登记表》(一式三份);

3、  财务部报账大厅取号办理到账时间确认;

4、  财务部计划科办理经费上账手续;

5、  返回《经费登记表》一份到科研部项目科。

(二)   后续到账

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委托项目)参照初次到账、立项办理

(三)   预借发票办理流程

1、  双方签订合同,若对方要求先开发票,可以预借发票;

2、  科研部项目科填写承诺书,并开具立项证明;

3、  财务部报账大厅取号办理预借发票手续。

七、科研经费转入账号

市内经费转入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行

开户行行号:846004

银行账号:565157528455

户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市外经费转入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湖开发区支行

联行号:104521003300

银行账号:565157528455

户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税务登记证号:42011142000469X

组织机构代码:42000469X

具体操作办法遵循最新相关法律制度,依照财政部、教育部、省市及学校的相关政策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部。

温馨提示:

1、  请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到财务部办理各种结算业务;

2、  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内转支票有效期为10天(支票跨月、跨年作废,请及时汇兑),支票不能折叠;

3、  财务部因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每个工作日下午4:30以后及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与银行结算,不对外办理业务;

4、  网银到账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遇到节假日时间顺延;

5、  建设银行的国库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