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9浏览次数:424

    

全校各单位:

   为提高财务信息化服务水平,财务部已完成“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经内部测试后于2014928日上线运行。该平台包括财务查询、网上报销、其他收入申报、统一支付(网上缴费)、预算申报子系统等,现阶段暂时开通“其他收入申报”和“财务查询系统”,有关说明如下:

    一、登录

    该系统仅适用于校园网内网使用,可登录财务部网站http://cwc.znufe.edu.cn左上角链接或 http://10.168.3.6/dlpt进入本系统。登录名为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X),若无法登录,请尝试一代身份证号后6位,即二代号码去掉最后一位数后的数字后6位。

    例如:

        A员工身份证为4201********123456,密码为123456

        B员工身份证为4201********12345X,密码为12345X

  登录成功后,请立即填写个人资料,其中手机号为必填(否则无法使用平台),作为今后开通报账短信通知的接收号码。

   另外,财务报账大厅(南湖)已经设立了2台查询机(财务部机房门口),教职

工和学生可以登录查询工资及收入、项目经费、学费等信息,欢迎使用。

    二、用户网上收入申报

    1.直接登录申报

    适用用户:各项目(课题)负责人;学院、机关部处室经费负责人。

    2.授权登录申报

   适用用户:经项目负责人网上授权的经办人(经办人必须是本校在职教工);被授权的各单位财务平台操作员。

   温馨提示:若授权经办人进行网上个人收入申报,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直接登录本系统授权给经办人,经办人员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三、网上收入申报和财务报销的注意事项

    1.网上收入申报时间

   为确保经济业务事项真实有效,当月报销各类发放项目(津补贴、劳务酬金,以及学生三助、勤工助学酬金等)必须在当月网上申报(不能跨月操作),月末系统将自动清理已网上提交但未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的流水单。

  温馨提示:若每月申报相同发放项目,第一次申报完毕请点击“保存模版”按钮,下次申报相同业务时直接“提取模版”即可。

    2.财务办理时间

 财务部每月办理各申报业务的时间为每月11日—23(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的1日—10日由于处理全校人员工资岗贴的发放,财务部不对外办理其他收入申报业务。各类其他收入的计税基数均在当月工资岗贴计完工薪税后,按税法累进计税。因此若有大额收入发放事项的单位,请务必按月进行纳税筹划,合理分摊发放时段,及时网上申报,并及时在当月办理。

    3.网上收入申报流程

   1)学生酬金发放管理:

   零星发放(适用于对学生的临时性发放):当月网上申报→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每月11日—23日(遇节假日顺延)持签字确认的申报表到财务部会计科办理手续→一般为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存入学生中国银行卡中(注:入学时统一办理的银行卡)。

   集中发放(适用于学生资助中心、研工部对学生的发放):由于发放学生面广、数据集中、每月时间固定,上述两个部门对学生的发放仍通过格式数据传输,每月在规定时间报送财务部办理,由财务部统一存入学生中行卡。

    温馨提示:学生仅指本校全日制在校的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系统中发放项目“补助及奖励”仅指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按规定发给学生各项补助及奖励。学生酬金发放项目分为三助津贴、勤工助学、奖学金、劳务费,请严格按相应的发放项目填报,严禁串用发放项目。

    2)其他收入申报:当月网上申报→打印申报表、经办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当月11日—23(节假日顺延)持签字确认的申报表到财务部薪酬管理科备案(含首义校区发放)→到会计科办理手续→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发放不成功的除外)存入本人中国银行的工薪卡。

    温馨提示:校内人员均为组织人事部下达的并在财务部备案入系统的人员,人员信息增减和修改均以组织人事部书面通知为准;申报发放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各单位须对报送数据的完整、真实和规范性负责,否则由于系统识别因素,可能无法保证3个工作日内到账。

   3)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网上申报→打印申报表签字→持签字确认的申报表到财务办理手续→酬金存入本人银行卡。校外人员劳务发放形式应采用银行卡支付,避免现金发放。

    4.政策依据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文件要求“学校要建立银行卡支付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劳务性费用,要严格审核发放人员资格、标准,一律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以零现金方式支付”,我校规定校内人员和学生各类劳务性费用不得支付现金,统一存入本人中行卡,支付现金的财务处将不予受理;校外人员劳务性费用尽可能通过本人的中行卡或银联卡,减少现金支付。

  根据校务会决议(2014924日),各类其他收入发放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发放原则、程序和要求办理,其他收入发放分为加值班补贴、评审费、专家讲座费、考务费(含监考及命题阅卷费)四类。对不在上述分类中的发放事项,请在办理时提供书面发放依据、并在网上申报时在摘要中说明,对没有依据的事项财务部不予办理。为严控违反四部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事项,年末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其他收入发放统计。

   人员经费发放的签字手续仍按照201412日校务会决议执行:“各单位专项经费涉及劳务费、人员经费等的发放,经组织人事部和财务部审定后,报齐文远副书记和王建鸿总会计师签字,其中组织人事部和财务部涉及劳务费、人员经费等的发放报校长签字授权”。

    审批人责任

   各级经费审批人员要确保各类发放事项真实有效,严禁以虚假业务事项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劳务酬金。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有证据显示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温馨提示:

   1.为推进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开通财务网上服务平台后,教职工可随时在网上查询工资收入及扣税信息,也可在财务部南湖报账大厅的查询机现场查询,财务部不再打印每月工资条,有需要纸质工资条的单位,可由平台操作员在服务平台中调出打印。

   2.教职工可通过网上查询实时了解个人工资收入和计税情况,该数据可用于年终12万收入申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开具收入证明(如用于子女出国、购置房产)等。

    在申报中若有疑问,请咨询财务部信息科88386901

                                                                             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