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部门预算

发布者:黄川发布时间:2014-04-29浏览次数:76


    

 

第一部分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二、2014年收入预算表说明

三、2014年支出预算表说明

四、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学校基本情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2012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院、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MPAcc中心)、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知识产权学院、MBA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文澜学院等19个学院。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教师总数1600余人,教师中教授200余人,副教授500余人,博士生导师160余人。学校拥有一批在学术上有相当造诣,在国际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资深学者,有47名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32名教师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3名教师获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十五”以来,学校有2人荣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9人入选教育部“青年教师资助计划”。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生6000余人,博士生9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9000余人,每年接受来华留学生400余人次。学校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三大学科为主干,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互动,通过优势学科、品牌专业、精品课程、优质教材、主讲教师形成人才培养合力。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优势学科4个,特色学科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学校现有51个本科专业,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流动站,以及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第二部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部门预算表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数项目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79,153.23 一、教育支出128,169.23
二、事业收入51,500.00 二、住房保障支出7,82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4,840.00





本年收入合计135,493.23 本年支出合计135,989.2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2,000.00
上年结转2,496.00





            137,989.23             137,989.23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下级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小计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教育收费其他资金金额其中:教育收费
205教育支出130,169.23 2,496.00 496.00

2,000.00 74,591.23
51,500.00 48,000.00
200.00 1,382.00
20502  普通教育130,169.23 2,496.00 496.00

2,000.00 74,591.23
51,500.00 48,000.00
200.00 1,382.00
2050205    高等教育130,169.23 2,496.00 496.00

2,000.00 74,591.23
51,500.00 48,000.00
200.00 1,382.00
2050205高等教育130,169.23 2,496.00 496.00

2,000.00 74,591.23
51,500.00 48,000.00
200.00 1,382.00
221住房保障支出7,820.00




4,562.00




3,258.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7,820.00




4,562.00




3,258.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220.00




1,962.00




3,258.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5,220.00




1,962.00




3,258.00
2210203    购房补贴2,600.00




2,600.00






2210203购房补贴2,600.00




2,600.00







      137,989.23 2,496.00 496.00

2,000.00 79,153.23
51,500.00 48,000.00
200.00 4,640.00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205教育支出128,169.23 103,488.08 24,681.15


20502 普通教育128,169.23 103,488.08 24,681.15


2050205   高等教育128,169.23 103,488.08 24,681.15


2050205高等教育128,169.23 103,488.08 24,681.15


221住房保障支出7,820.00 7,82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7,820.00 7,82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5,220.00 5,220.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5,220.00 5,220.00



2210203  购房补贴2,600.00 2,600.00



2210203购房补贴2,600.00 2,600.00




      135,989.23 111,308.08 24,681.15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5教育支出74,591.23 56,356.08 18,235.15
20502  普通教育74,591.23 56,356.08 18,235.15
2050205    高等教育74,591.23 56,356.08 18,235.15
2050205高等教育74,591.23 56,356.08 18,235.15
221住房保障支出4,562.00 4,562.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4,562.00 4,562.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962.00 1,962.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1,962.00 1,962.00
2210203    购房补贴2,600.00 2,600.00
2210203购房补贴2,600.00 2,600.00

         79,153.23 60,918.08 18,235.15


 

第三部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校2014年收支总预算137,989.23万元,比2013年年初部门预算118,081.98万元增加19,90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71.2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8,1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5,360万元,上年结转增加2,496万元。

二、2014年收入预算表说明

我校2014年预算收入137,989.23万元,比上年增加19,907.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96万元,占总收入的1.81%;财政拨款收入79,153.23万元,占总收入的57.36%;事业收入51,500万元,占总收入的37.32%;下级单位上缴收入2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5%;其他收入4.640万元,占总收入的3.36%

三、2014年支出预算表说明

我校2014年预算支出135,989.23万元,比上年增长17,90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08.08万元,占总支出的81.85%;项目支出24,681.15万元,占总支出的18.15%

四、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我校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9,153.23万元,比上年增长4,671.25万元,增长比例为6.27%。其中:基本支出60,918.08万元,比上年增长2.81%;项目支出18,235.15万元,比上年增长19.7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教育部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为科研事业收入和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三)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四)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下级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开始执行但尚未完成、本年仍需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高等教育:反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反映学校按《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停止住房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我校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等项目支出。